记者从州教育和体育局获悉,为切实做好全州各级各类学校春季返校相关准备工作,州教体局会同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印发了《凉山州加强学校食堂疫情防控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确保春季开学准备工作安全、稳定、有序进行。
《十条措施》明确:要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校(园)长第一责任,全力组织开展食堂管理工作自查自纠;严禁学校食堂无证经营和对外开放;严禁采购不符合规定的肉制品;严禁经营或食用野生动物、暂停制售供应冷荤凉菜;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做好晨午检记录,严格执行“四勤”“四净”和每日消毒制度,加强对食堂员工的安全防护、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按照“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标准和质量”的原则,严格落实采购各环节进货查验索票索证制度、食品追踪溯源制度;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材分开存放、食物分开清洗、烹调温度足够,出售食品不得无保护暴露,送餐采用无接触配送;坚持学生餐具集中清洗、食堂厨具及时清洁、外送餐车定时消毒;食堂后厨严格实行全封闭管理,全方位加强消毒灭菌;严格执行错峰和分散就餐制度;按照“疫情响应不解除不返校,物资保障不充分不开学,措施落实不到位不开课”的原则要求,将食堂防控工作作为开学物资保障和措施落实的重要内容加强检查和指导。 (本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