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召开党政机构改革“三定”工作培训会
坚持“三项原则” 守牢“六大纪律”
确保3月底前基本完成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
2月18日,州委编办在西昌召开州级部门和县(市)机构改革“三定”工作培训会,就“三定”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和关键点等进行讲解,特别是对“三定”规定制定的原则、要求和注意事项等进行了详细说明。
按照党中央、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凉山州于2月12日公布了《凉山州机构改革方案》。根据《方案》,机构改革后,凉山州共设置州级党政机构47个。党委机构13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2个。政府工作部门34个。
培训会指出,各部门、各县(市)要坚持从严核定与基本对应、先转隶再“三定”、“不搭车、不叠加”这三项原则,准确把握“三定”工作的范围、程序。制定“三定”规定要“就机构改革而言机构改革”,机构改革以外的其他机构编制诉求事项,统统不纳入“三定”的考虑范围。各部门、各县(市)要不折不扣落实“三定”工作相关要求。坚决撤销不再保留机构、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按规定设置内设机构、按规定核定领导职数。同时,各部门在制定“三定”规定的过程中要守牢机构改革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等“六大纪律”,做到令行禁止,确保全州机构改革依法依规、平稳推进。
据悉,会后各部门将迅速组织开展“三定”规定制定工作,按照部署,凉山州将于3月底前基本完成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4月起,中央和省、州将开展机构改革工作评估督察,而部门“三定”规定是考核的重点和评估的重要指标。 (记者 程宗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