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网友在“阿坝公安交警”微博举报称:一辆牌照为川U****牌照的大型客车在国道213线松潘县境内违法超车,险些发生严重交通事故。

接报后,立即组织民警对该客车所属客运企业和驾驶员联系,要求该名驾驶员到松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松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3条第2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7条第4项规定给予驾驶员罚款150元,违法记分3分的处罚。
在正常驾驶过程中,超车是在所难免的。其实,超车也是门技巧活。下面让交警说说超车的正确步骤以及超车的禁忌。

超车技巧

来源:阿坝公安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