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 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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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日报讯(记者 邹阳)12月12日,阿坝州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马尔康召开。会议由州人大常委会主任谷运龙主持,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全、李洪勇、张锐、王德海、颁玛德吉、米建康,秘书长张建与委员共26人出席会议。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葛宁,州政协副主席王明辉,州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郑雷、副主任董永富,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全寿,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鹏,州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驻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县(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4名州人大代表应邀列席会议,3名公民旁听会议。

会议传达了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精神;听取了《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了《阿坝州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关于2018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察报告》;听取并审议了《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文物保护条例(草案)》;表决通过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各项议程完成后,谷运龙指出,制定文物保护条例是阿坝州行使地方立法权的第一次尝试,相关部门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促进条例在全州范围内顺利实施。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其目的是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州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健全和完善规范高效的长效机制;审计部门要变“事后监督”为“预防先行”,针对审计发现的苗头性、普遍性问题及时提出审计建议,发出审计预警。州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大建议督办工作力度,对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量化评估,以此进一步促进办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州人民政府要进一步突出统筹办理的统领作用,加强对政府部门承办建议的协调督促检查,切实提升意见建议落实率和解决率。

谷运龙强调,要把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州委决策部署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教育和引领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干部职工深刻把握中央、省委全会精神,把学习贯彻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与总结传承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的经验有机结合起来,与高质量完成今年任务、高起点谋划明年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瞄准目标、找准差距、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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