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修改决定,将于1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商标法》加强了对恶意注册行为的规制,明确“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注册、恶意诉讼行为规定了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