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8月22日讯(本网宣)根据《红原县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全县保留设置的事业单位,名称不再称“委、办、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县委编办及时对全县28个事业单位进行了名称变更和部分事业单位隶属关系调整,县公共服务中心统一制作了科级以上事业单位牌子。
8月20日,县委编办对全县名称变更的28个事业单位进行了现场指导督查,目前,所有单位均顺利完成更名挂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