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综述
■记者 姜国春
成功创建国家级示范单位和教育基地7个,国家级示范县1个;省级示范单位和教育基地21个,省级示范县5个;州级示范(先进)单位1136个;338个集体和1008人分别荣获国家和省、州表彰……这是近年来阿坝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中取得的成绩。
一组组数据是阿坝州奋力推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的有力佐证。成绩的背后是近年来阿坝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始终高举民族团结进步旗帜,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主题,高站位、高起点、高标准谋划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明确支持阿坝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这是阿坝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共同期待,也是省委赋予阿坝的重大历史使命,特别是州委十一届五次全会明确提出加快建设“一州两区三家园”战略目标以来,阿坝州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作为核心主干,坚持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统领“生态、发展、民生、稳定、作风”五件大事,全州呈现出创建工作有声有色、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人民生活显著提升、民族宗教和睦和顺、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党的建设不断加强的良好局面。
建立有力机制 筹划美丽新愿景
“阿坝州多民族聚居、多宗教并存、多文化交融的特殊州情,决定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在全局工作中的特殊地位。”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动员大会上,州委书记刘坪郑重指出了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重要性。
州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确立了 “一州两区三家园”的战略目标,阿坝州把创建国家级示范州作为核心主干,成立了州委书记、州长为双组长的创建领导机构,构建形成了州、县(市)、乡(镇)、村(社区)“四级联创”的工作机制。
同时,对标全国示范州测评指标体系,细化制定《“七进”测评指标》等,明确到2020年,力争全州50%以上的县(市)创建为省级以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60%以上的乡(镇)创建为州级及以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70%以上的村(社区)创建为县级及以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社区)。
目标已定,压实责任在落实。阿坝州相继出台了《阿坝州关于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阿坝州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意见》《阿坝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政策法规,明确了示范创建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把创建工作作为全州‘强基工程、亮点工程’和‘一把手工程’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思想引领,奋力推进全囯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阿坝州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路上斗志昂扬。
紧扣民生关键 搭建生长好花房
丰厚的民生红利,是创建工作的民心基础。一路走来,州委、州政府改善民生、增进福祉的惠民政策留下了清晰而坚定的足迹,各族群众享有了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排排楼房整齐有序,水泥路宽阔平坦。社区内,老人们悠闲地晒着太阳,孩子们追逐嬉戏……走进松潘县进安片区,映入眼帘的是这样一幅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和谐画面。
“政府在这条街上投入了大量资金,不仅完善了基础设施,还打造了特色景观,吸引了很多游客,我们就靠这些做生意。”客栈羌族老板白登成细说着现在的美好生活。
白登成常年在外打拼,2013年回到松潘并在古城里建了一座中式客栈,典雅的格调和良好的居住环境吸引了不少游客在此入住。
一桩桩民生实事无不体现着进安片区倾力为民,带领各族群众共同团结进步的服务宗旨。而这仅仅是阿坝州厚植民生福祉、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发展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阿坝州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抓好改善民生的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十五年义务教育,率先在四川民族地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民族医药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实现省级卫生县城全覆盖;特色技能培训深入开展,开发公益性岗位6944个,城镇新增就业8695人;农村公路建设加快推进,在民族地区率先实现行政村通达、通硬化路“两个100%”;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县城以上城市全光网络覆盖的少数民族自治州……
惠民政策、民生投入、民心工程无不充盈着阿坝州民生“成绩单”,勾勒出农牧民群众生活日益幸福美好的蓝图,展示出全州民族团结进步欣欣向荣的景象。
培树先进典型 百花齐放春满园
交通部援藏干部张巍用脚步丈量了阿坝的山山水水,倾力倾智帮助阿坝破除交通瓶颈,架起了首都北京与藏区阿坝的“连心桥”;“九寨的哥”吴强,在“8·8”九寨沟地震当晚,不顾个人安危,驾车转移沿途受灾群众,传递了守望相助的正能量;马尔康市松岗村党支部书记赵春秀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领群众发展产业、脱贫奔康,用辛勤指数换来了村民的幸福指数……一个个民族团结的鲜活事例诠释着各民族和睦共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并成为阿坝的一张新名片。
这些故事,是组成阿坝民族团结进步美景的美艳花朵,是创建工作成效的具体表现。阿坝州在创建过程中以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为抓手,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通过打造示范点、示范单位,定期表彰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使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形成了点上开花、面上结果的示范创建格局,涌现出一批富有特色和亮点的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使各族干部群众民族团结进步意识根植于心、外化于行。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先进典型最具说服力、影响力和感召力。阿坝州已逐步形成了省、州、县(市)三级逐级命名的选树先进典型机制,定期评选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阿坝好人·民族团结之星”,培育了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树立了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标杆”。
如今,生活在这片热土上的藏、羌、回、汉等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平等相处,共同描绘着民族团结进步之水润高原、进步之花耀阿坝的幸福美丽新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