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恶势力“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国家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将依纪依法追究党纪政务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或者个人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名义捏造事实,对办案人员进行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的,也要受到法律的处罚。
那么,怎么认识黑恶势力“保护伞”,黑恶势力“保护伞”指哪些工作人员?
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十五种类型
一、出资分红型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合伙经营,或与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相互勾结、共同犯罪的。
二、纵容包庇型利用职务便利,为黑恶势力提供犯罪时间、条件,纵容、包庇犯罪的。
三、阻挠查处型利用自己的权力和便利,使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分子避免公安司法机关侦查、查禁、指控、起诉、审判和怀疑,为其通风报信,隐匿、毁灭、伪造证据;阻止他人作证、检举揭发,甚至指使他人作伪证;帮助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分子逃匿;或者阻挠、干扰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查禁;以阻挠、拖延、不履行职责等方法,干扰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分子的查处,为其获取非法利益的。
四、站台撑腰型为黑恶势力排除异己、谋取利益撑腰出头而违规立案、越权执法、违法办案的。
五、打击报复型对涉黑涉恶犯罪举报人打击报复的。
六、有案不查型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有警不接、有案不立、立而不侦、有证不取、该捕不捕、该诉不诉,以及随意变更强制措施、撤销案件的。
七、通风报信型在办案中跑风漏气、泄露案情,或向黑恶势力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处罚的。
八、开脱罪责型以普通个案处理代替涉黑组织犯罪结案,企图为黑恶势力开脱罪责的。
九、枉法裁判型捏造事实、毁灭证据、伪造自首立功等材料、不依法履职、审查核实证据,使涉黑涉恶犯罪分子漏捕、漏诉、漏判或重罪轻判的。
十、追赃不力型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黑恶势力违法所得、赃款赃物不能追缴而放纵犯罪的。
十一、串通案情型在羁押监管过程中失职渎职,为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或罪犯里勾外联、串通案情、遥控指挥提供便利条件或放任不管的。
十二、违规吃请型在教育改造涉黑涉恶罪犯过程中收受罪犯及家属财物或接受吃请,违规给予表扬、记功等考核成绩的。
十三、违规减刑型违规违法呈报并办理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的。
十四、帮人说情型违规违法打探案情、说情打招呼、干预涉黑涉恶案件依法办理的。
十五、打击不力型其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致使对涉黑涉恶犯罪打击不力的腐败行为。
青海省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标准
根据安排,中央扫黑除恶第18督导组进驻时间原则上为1个月。
督导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时。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导组职责,中央扫黑除恶第18督导组主要受理青海省涉黑涉恶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导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此外,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于日前正式上线,公众可以登录网址www.12337.gov.cn进行举报,或扫描二维码提供举报信息。积极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共同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