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5日从州国资委获悉,为支持州属国有企业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州国资委于2月10日出台了十二条促进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措施。
其中,第九条措施明确提出:国有企业对承租其经营用房的承租户,可根据不同地段、不同类型经营用房,予以减免1-3个月房租,减免租金在经营业绩考核时视同利润处理。
据统计,自该措施施行以来,州属国有企业迅速行动,目前,共对418户中小企业(含个体商户)承租的经营用房共减免1246个月租金,共计711.68万元,涉及客运站、酒店、餐饮等行业,切实帮助中小企业缓解经营困难。
此外,州国资委已督促国有企业在制订严格的疫情防控方案、落实积极有效防控措施、保障员工健康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复工复产,并对国有企业在疫情期间的安全生产、劳动用工、合同履行、物资采购、贷款融资等方面给予指导支持。(记者 王旭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