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在西昌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的第二十二次会议上,进行了人事任免。通过票决,又一批市级领导,单位部门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走马上任。
西昌市委副书记、市长马廷贵,市委副书记余勇,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勇、马成贵、丁勇、刘贤康,常委会组成人员,特别邀请的2名公民代表等参加会议。会议由西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罗开莲主持。
因西昌市人民政府个别副市长工作调动,市人民政府市长马廷贵向市人大常委会提请拟对鲍新国等同志相关职务进行任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相关规定,按照先免后任的原则,通过投票表决,同意免去周肯同志西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刘宇翼同志西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通过任职投票表决,决定任命鲍新国同志为西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因工作需要,马廷贵市长向市人大常委会提请拟对林建平、刘华两位同志相关职务进行任免。
通过任职投票表决,决定任命:林建平同志为市统计局局长,刘华同志为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因机构改革和工作需要,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拟对边成勇等同志相关职务进行任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相关规定,经票决,决定任命:边成勇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东城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罗峰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西城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马群芬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北城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邓旭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长安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蔡淑辉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新村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陶红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马道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谌洪武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海南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根据《西昌市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修正案》,会上举行新当选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在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后,鲍新国等十位同志上台,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且拳心向前,向宪法宣誓。
随后,罗开莲为鲍新国等十位同志颁发任命书。( 记者 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