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预防是避免和减少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发生、有效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促进企业稳定发展的关键一环。1月7日,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应急管理局、凉山州卫生与健康委员会、凉山州社保局在西昌市举办2020年度凉山州工伤预防项目启动会,来自凉山州工伤预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以及州本级、州市重点参保用人单位、各县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等共计百余人参加。
凉山工伤保险通过25年的发展,从最初的只有几家单位几十人参保,到2019年末全州工伤保险参保单位户数达到8373家,参保人数达到37.4万人,征缴收入达到9600余万元,基金累计结余1.78亿元,为加快实现工伤保险由伤后保障向提前预防转变,为凉山州保障工伤预防工作扎实开展提供了坚实保障。此次全州工伤预防项目启动会的召开标志着全州2020年工伤预防工作全面启动。
发展:扎实开展工伤预防试点工作
2020年度凉山州工伤预防项目启动会上,州社保局局长江涛、州财政局社保科科长李发文、州卫生与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宋志斌、州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木呷杰布、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巫勇先后发言。
从发言的内容可以看出,从1994年州政府出台《凉山州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以来,切实保障了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到2014年凉山州实现工伤保险州级统筹,再到2017年凉山州下发《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凉山州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实行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将全州行政事业单位纳入工伤保险范畴。凉山州不断推进工伤保险的覆盖面、参保范围不断扩大的变化。
实际上,在这当中还有几个重要的时间节点值得关注。2004年,国务院颁布《工伤保险条例》,同年,凉山全面启动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工作,并下发了《凉山州人民政府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该文件成为了指导工伤保险工作开展的重要政策依据。
2005年,原州劳动局下发了《关于调整企业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并实行费率浮动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工伤保险按照行业基准费率参保缴费,同时,可根据参保单位工伤发生率和全州工伤保险基金使用情况实行费率浮动。
2011年,国务院修正了《工伤保险条例》,新《条例》的实施,扩大了工伤保险适用范围,并上调了部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增加了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项目,标志着我国工伤保险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2017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四川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这些相关法规政策的出台,为全州工伤预防工作明确了方法和思路。
2019年,省人社厅决定在全省除已经开展工伤预防工作的成都市外,再确定四个地市州试点开展该项工作。通过控制事故源头,预防为先的工伤宣传培训工作,达到增加工伤保险参保人数,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减少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凉山州作为唯一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州,试点推广工伤预防工作,意义重大。
通过25年的发展,从最初的只有几家单位几十人参保,到2019年末全州工伤保险参保单位户数达到8373家,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参保3033家,参保人数达到37.4万人,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参保12.8万人,征缴收入达到9600余万元,其中,建设项目征收3000余万元,基金累计结余1.78亿元。
虽然参保人数和基金征收逐年呈上升趋势,但工伤事故伤害也在不断增长。如何降低工伤事故发生,减少基金支出,成为工伤保险工作最值得研判的一件大事。
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障的一个重要项目,在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影响,愈来愈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特别是在凉山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决战脱贫攻坚的关键时刻,工伤事故伤害逐年呈上升趋势的形势下如何建立工伤保险预防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预防:为安全加上“双保险”
“2020年度凉山州工伤预防项目启动会旨在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工伤保险预防工作的重要性。”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巫勇在讲话中强调,工伤预防是建立健全工伤保险的重要内容,由预防、补偿和康复组成,是避免和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有效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减少经济损失,促进企业稳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关键手段。
同时,工伤保险也是社会保险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险种,是国家和社会对劳动者履行的基本社会责任,也是劳动者应当享受的一项基本权利。因此,工伤保险制度对劳动者和企业来说,是一项“双赢”的保障措施。
随着社会各行各业发展的需要,劳动者的劳动环境和劳动强度等导致职业病和事故伤亡屡见不鲜,从长远意义上看,建立工伤预防机制是工伤保险工作的一项首要任务。
据统计,近五年来,全州工伤事故死亡人数达到185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达到10169人,其中,因公致残人数达到2817人。这些数字,真实的反映了工伤事故对劳动者生命和健康造成的损害极大。而通过对这些工伤事故的调查发现,多数工伤事故是可以通过做好工伤预防工作,加强安全管理而避免的。
按照全省工伤预防试点工作的相关要求,2019年3月,州人社局召集相关科室人员召开了工伤预防工作研讨会议,确定了凉山州工伤预防工作如何开展等问题;2019年4月,州人社局选派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省人社厅组织的工伤预防交流培训会,参观学习温江区、武侯区和高新区工伤预防工作的开展情况;2019年10月,四部门联合签订下发了《凉山州2019年工伤预防实施方案》。2019年11月,通过政府采购,完成了工伤预防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中标公司在2019年12月初与责任单位签订了服务合同,标志着凉山州工伤预防工作正式拉开序幕。
根据《凉山州2019年工伤预防实施方案》,今年,凉山州工伤预防工作将以宣传、教育和培训为主,按照“循序渐进、突出重点”的原则,依据近5年来凉山州工伤保险数据统计分析,确定凉山州未来3至5年工伤预防的重点领域。根据分析的数据选取了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率高的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岗位和县市及工业园区相关人员作为定向宣传和重点培训的对象,通过完善“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伤预防工作模式,形成工伤预防工作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宣传+培训:重点行业实现全覆盖
第三方机构进行工伤预防宣传和培训,并为选定的重点用人单位建立工伤三级预防体系。宣传内容包括开展《工伤保险条例》《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社会保险法》及其配套政策宣传,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防治措施和工伤三级预防体系建设等相关知识宣传。
培训内容包括开展《工伤保险条例》及其配套政策、工伤保险经办工作知识培训,介绍其他地区的工伤预防试点工作。培训方式有重点培训和专题培训,其中,重点培训对选取的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岗位、重点人群开展参与式培训。
第三方机构将通过对州属22家重点和次重点参保企业开展工作环境巡查评估,结合各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找出企业存在的工伤危险因素,形成22份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报告,为企业员工提供全方位的工伤预防培训并提出工伤预防防范措施。每家企业每场培训不少于50人,培训学时4小时。
专题培训对用人单位负责人、工伤经办人、安全生产管理骨干或生产一线班组长进行职业培训,通过培训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尽可能作为工伤预防核心力量对全州工伤预防工作进行培训和管理。全年将按照行业区分,开展10场次,每场次不低于50人,每场次培训时间4小时的专题培训会。
各联系成员单位及各县市社保局将进行具体分工。州人社局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及时办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手续,并按照政策规定落实工伤保险待遇。
州财政局按照本部门职能职责要求对全州工伤预防费的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对基金收入户、支出户及财政专户基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州卫健委提供全州职业卫生和职业病分析情况,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人群落实职业病防治相关措施,提出工伤预防项目的建议方案。指导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预防工作,并建立职业病工伤预防档案。
州应急局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对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场所劳动条件和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进行检查。
各县市社保经办机构和参保用人单位结合工伤预防工作,提高用人单位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能力,深化安全生产和工伤预防管理。
工伤预防培训工作的开展,将进一步提高广大参培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为保护全州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社会稳定奠定坚实基础。(记者 王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