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公布拟建设示范河湖 邛海是四川唯一入选
分类:凉山新闻

11月12日,记者从水利部网站了解到,日前,第一批拟建设示范河湖名单公布,按照“东西南北中全覆盖、向中西部地区倾斜”的原则,本次共有17个示范河湖入选。其中,凉山州西昌邛海作为四川唯一入选的河湖名列其中。

 

据悉,根据建设标准,示范河湖要求入河排污口整治规范,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控制,水质长期保持三类以上标准且水量充沛。水利部表示,将用一年左右时间,通过实施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建设一批“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示范河湖,实现“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的目标,为全国河湖管理及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提供样板。

 

水利部要求,示范河湖需满足责任体系完善、制度体系健全、基础工作扎实、管理保护规范、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严格、河湖管护成效明显等建设标准。在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方面,要求河湖管理范围发布公告并设立界桩,管控制度严格落实,基本没有“四乱”问题。从河湖管控成效看,要求之一是水量充沛水质良好,入河排污口整治规范,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控制,水体感官良好,水质长期保持三类以上标准且水量充沛。

 

水利部同时公布了建设程序及时间安排,整体建设时间为2019年11月—2020年12月,从今年11月起到12月,为编制方案阶段,主要工作为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示范河湖建设实施方案,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报送水利部备案。2020年1—10月,有关市、县按照示范河湖建设标准组织实施,完成任务后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初验申请。2020年11月,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市、县提出的验收申请组织开展初验,并及时将初验结果及有关验收材料报水利部。2020年12月,水利部委托有关流域管理机构或部直属单位组织验收,提出验收意见。

 

据了解,水利部将对列入示范河湖建设名单的河湖或其所在市、县,安排项目资金和河长制湖长制奖补资金时给予倾斜支持。同时,经验收合格的示范河湖,在后续安排水利项目和河湖管护资金时向示范河湖或其所在市、县给予倾斜支持。(记者 严华峰)

上一篇:凉山州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筹备会在西昌召开
下一篇:凉山州社会治理“三项建设”暨智能化建设工作推进会在宁南召开
热门排行
精彩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