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财政厅网站获悉,我省近日批准下达2019年度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央资金)264549万元。
其中,下达凉山州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79809万元,用于按照“四到县”制度要求,结合当地脱贫攻坚实际,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精准使用资金,以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增收脱贫为重点,因地制宜自主确定项目,建立精准扶贫机制,确保年度减贫任务如期完成;下达凉山州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2202万元,用于按照“四到县”制度要求,结合民族脱贫攻坚工作实际,以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增收脱贫为重点,精准使用资金。
(本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