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事局 甘孜藏族自治州卫生局
2006年公开考试聘用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
公 告
为加强农牧区医疗卫生工作,充实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根据甘委常纪[2006]4号会议纪要精神,甘孜州人事局、甘孜州卫生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全州18县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200名,其中:西医士146名、护士36名、藏医士18名。名额、岗位详见《甘孜州2006年公开考试聘用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名额分配表》。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原则
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公开考试聘用。
二、报考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范围:
面向甘孜州考聘。
(二)报考对象:
(1)正住户籍在甘孜州、已在州(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才市场)办理了求职登记、尚未就业、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中专(不含职业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卫校、药剂校、医学院校西医(临床医学、社区医学)、妇幼卫生、检验、护理、公共卫生、中医、藏医、药剂专业毕业生及其他院校中藏医专业毕业生。
(2)在甘孜州工作的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中的医学类人员(由团州委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热爱民族地区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能适应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工作。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7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2005年12月31日前正住户籍在甘孜州。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06年10月8日——10月15日。
(二)报名地点:考生在本人正住户籍所在县的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甘孜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甘孜州人才市场)报名,海螺沟景区(磨西镇、新兴乡)的考生可在泸定县报名。报名时填写《甘孜州2006年公开考试聘用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
(三)报名材料
考生报名时必须同时具备的材料为:
(1)本人原正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到毕业证的2006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学历证明);
(4)州(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才市场)毕业生求职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5)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3张。
无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的,由本人正住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户籍证明;无毕业生求职登记表的,在报名前办讫。
以上各类材料原件由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后退还考生,复印件由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后统一送甘孜州人事局人才规划开发与流动科。
(四)报考志愿
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甘孜州2006年公开考试聘用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同时确定一个报考志愿(报考志愿格式为:××县××专业岗位)。
(五)资格审查
各报名点负责资格初审,甘孜州人事局、甘孜州卫生局统一进行资格复审。
考生如有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聘机关有权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考聘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的比例。不足3:1比例的,按3:1的比例相应调减考聘名额。
五、考试
考试由甘孜州人事局、甘孜州卫生局统一组织。
(一)考试科目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科目:基础知识(含科目1、科目2 )、专业知识(含科目3、科目4)、加试《藏语文》(科目5)三部分共5科(其中报考西医的科目3 、科目4为综合题),每科卷面均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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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专 业 |
基 础 知 识 |
专 业 知 识 |
加 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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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1 |
科目2 |
科目3 |
科目4 |
科目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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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医 |
《解剖》 |
《生理》 |
《内科学》、《诊断学》、
《儿科学》、《临床检验》、
《流行病学》、《传染病学》 |
《外科学》、《妇产科学》、
《微生物、寄生虫检验》、
《卫生学》 |
《藏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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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 士 |
《解剖》 |
《生理》 |
《护理学基础》 |
《内、外科护理学》 |
《藏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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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 医 |
《藏医人体学》 |
《藏医学与方剂》 |
《藏医内科学》 |
《藏医外科学》 |
《藏语文》 |
报考康定、泸定、丹巴、九龙四县的考生不加试《藏语文》。
面试以抽题回答为主,内容为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卷面基准分为50分,满分为100分。
(二)分值比例
考生总分折合为满分100分,其分值比例为:
加试《藏语文》的,基础知识占35%([科目1+科目2]÷2×35% ),专业知识占45%([科目3+科目4]÷2×45% ),《藏语文》占10%,面试占10%;
不加试《藏语文》的,基础知识占40%([科目1+科目2]÷2×40% ),专业知识占50%([科目3+科目4]÷2×50% ),面试占10%。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
考生于2006年10月26日——10月27日在甘孜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甘孜州人事局8楼)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06年10月28日——10月29日
10月28日:
上午9: 00—11:30 科目1
下午14:30—17:00 科目2
10月29日:
上午9: 00—11:30 科目3
下午13:30—16:00 科目4
16:30—17:30 科目5《藏语文》
笔试地点:康定,详见《准考证》。
(五)面试
面试人员确定:按考聘名额与考生之比1:1.5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和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由甘孜州人事局、甘孜州卫生局统一在康定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收费标准
考生应按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50元/科收费标准缴纳考务费。报考康定、泸定、丹巴、九龙四县的共收取4科笔试考务费200元/人,报考其余十四县的共收取5科笔试考务费250元/人。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需要另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
六、体检
根据考生折合总分和报考志愿,按考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由甘孜州人事局、甘孜州卫生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由考生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报考志愿、考聘名额依次等额递补。
七、培训
体检合格人员由甘孜州人事局、甘孜州卫生局统一组织岗前培训。
八、录取及审批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及培训结果,由甘孜州人事局、甘孜州卫生局按考生报考志愿、考聘岗位确定聘用人员,并由甘孜州人事局办理审批手续。
九、聘用及管理
按照《甘孜州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办理《甘孜州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证书》,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纳入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进行管理。所聘人员在聘用期间享受事业单位同级同类专业技术人员的一切工资福利等待遇。聘用时间从甘孜州人事局批准聘用之日起计算。
十、纪律与监督
为加强对人事考试的规范管理,严肃人事考试考风考纪,保障应试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考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工作人员违反考务工作规定和应试人员违纪违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对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规定聘用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甘孜州监察局(0836-2833427),甘孜州人事局纪检组(0836-2835620)。
本《公告》由甘孜州人事局负责解释。甘孜州人事局人才规划开发与流动科联系电话:0836-2835362。
购书热线: 0836-2828481 13568294219
甘孜州人事局 甘孜州卫生局
2006年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