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印章业管理,推动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公安部于2000年4月1日以公共安全行业强制性标准形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行业《印章管理信息系统标准》以及《关于贯彻执行<印章治费管理信息系统标准>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我州入网印章更换三年期限已到。为此,请全州各县及州级各部门和单位务必抓紧印章的更换。在宣布旧印章作废之前,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年底基本完成入网印章更换工作。逾期不办者,后果自负。更换入网印章范围;凡在我州境内的党委部门、国家行政机关(含乡级)和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驻州单位)、学校、社会团体、城市社区、农村村民员会、在州注册公司和其他组织的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均为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糸统入网范围。
特此公告
甘孜州公安局
200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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