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施工单位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特种作业车辆和货运车辆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治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与道路施工公司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
在与道路施工公司负责人签订责任书时,交警大队教导员白玛要求施工方负责人坚决把好车辆安全检查关,确保自身不出问题,杜绝带病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员、超载超限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对所驾驶车辆交通安全负连带责任,要求施工方负责人利用业余时间加大对驾驶员的教育力度,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法知识学习活动,杜绝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企业负责人表示,将积极配合中队,有效和减少作业车辆和货运车辆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