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下午,玉树州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召开会议,会议宣读了《关于调整中共玉树州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名称及成员的通知》,传达学习了滕佳材同志在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中纪委《关于进一步对涉嫌违法犯罪党员作出纪律处分工作的意见》、《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提请协助采取搜查、留置、通缉措施的规定(试行)》,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总结回顾2018年工作,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反腐败重点任务。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州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井永杰主持会议并讲话。
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州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副组长朱战民,州委常委、州委组织部部长、州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副组长赵小鹏,州法院院长陈金生,州检察院检察长杨瑞海出席会议,州公安局、州审计局,人行玉树中心支行、玉树银保监分局等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和州纪委有关工作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要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在发挥职能作用上增定力;围绕工作重点,在巩固反腐败胜利成果上见实效;坚持协作配合,在形成工作合力上求突破。强化政治担当,提高战略思维,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委具体要求上来,自觉将党的反腐败工作同各自业务紧密结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
会议要求:要深挖细查严惩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等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依法查处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重大责任事故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干部,切实推动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