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省审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得庆一行4人进驻囊谦县,对囊谦县2017-2018年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及一卡通惠农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并召开囊谦县2017-2018年扶贫政策措施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进点会。
会上,审计组宣读了《青海省审计厅对囊谦县2017-2018年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的通知》,以及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听取了囊谦县2016年以来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张得庆指出,审计是《审计法》的常规性工作,对加强财政资金有效管理,规范资金合理使用,提高财政资金社会效益,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被审计单位的配合程度以及资料提供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对按时完成审计任务至关重要。他要求,相关单位业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审计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报表、凭证、资料及其数据,保证提供资料真实有效;审计组的同志要严格按照审计署制定的审计人员“八不准”规定,高标准,严要求,自觉把党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到审计工作上来,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本着对囊谦县委、县政府负责,对被审计单位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审计法》赋予的神圣职责,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此次审计工作。
囊谦县政府表示,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配合和积极接受审计组的审计监督工作,把这次审计监督工作,作为囊谦县脱贫攻坚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全力保障这次审计监督工作顺利推进;强化协调配合,严格按照审计组的工作安排,统筹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级领导及财务人员做好审计配合工作;坚决力行力改,主动认领审计组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反馈的问题不足,确保审计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并以这次审计监督工作为契机,制定研究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和配套办法,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和监管体系。
会上,省审计组还与囊谦县政府签订了《审计廉政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