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交办第6批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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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

  交办第6批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

  7月18日,甘肃省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向甘南州移交第6批生态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共1件,按照相关程序要求,迅速转交相关县政府和部门进行核实、查处,确保交办的信访案件保质保量按时办结、确保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群众满意,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中央第五督察组。

  第6批生态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共1件,涉及甘南州卓尼县。具体案件基本情况如下:

  受理编号240号:2018年,卓尼县政府在喀尔钦乡碌巴弯村南侧,距村两公里修建火葬场,毁坏灌木林,破坏生态环境,担心火葬场建成后产生烟雾、有害物质,对耕地、洮河造成污染”。

  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该信访投诉问题不属实。

  卓尼县当地群众殡葬形式多样,主要为土葬、火葬、天葬,其中火葬为传统方式,并无固定场所,加之传统土葬、火葬方式对土地、林木等自然资源的浪费也比较严重。随着殡葬改革深入推进,为全面落实国家殡仪改革工作要求,卓尼县将殡仪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十三五”规划,于2016年1月5日由卓尼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年1月11日由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信访投诉的火葬场为卓尼县殡仪馆建设及火化炉更新改造项目,建设单位为卓尼县民政局。该项目建设选址之初,在充分考虑当地群众移风易俗和传统火葬方式改革的基础上,最终项目选址确定在卓尼县喀尔钦镇以北4公里处,达盖贡村以东,场地西侧为县道429,东侧为新修建的二级公路。该项目新建总面积511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70.54平方米,总投资892.74万元。在完成选址后喀尔钦镇政府立即组织召开了村民大会,对建设殡仪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行了宣传。通过宣传教育使部分村民思想上有了转变,认同修建殡仪馆;部分村民认为殡仪馆是烧死人的地方,不吉利,影响风水,带来灾难。主要是群众传统观念没有转变过来,思想上一时接受不了。针对群众中存在的思想认识问题,喀尔钦党委、政府认真进行梳理分类,并针对性地深入群众进行走访宣传,通过多次宣传大部分群众同意修建该殡仪馆,但个别群众仍有疑虑,担心该项目建成后对河水、空气造成污染。

  该项目由卓尼县发展改革局于2018年5月25日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同年6月25日对项目初步设计进行批复;2018年7月4日卓尼县规划局颁发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2018年7月6日卓尼县农牧林业局对项目使用林地情况进行了公示,8月15日甘肃省林业厅核发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有效期2年;2018年9月20日卓尼县国土资源局出具了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有效期1年;2018年12月27日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给该项目对洮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意见复函;2019年4月24日,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受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进行了公示,2019年5月卓尼县民政局出具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并签订了承诺书;2019年5月15日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并对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进行公示公告。目前,该项目已完成项目总体进度的70%,悼念厅、火化厅、松鹤厅、综合楼、公共厕所等建设内容主体框架已完成建设。

  受理情况

  7月18日18时,甘南州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收到甘肃省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转办的第6批信访投诉问题,州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有关领导对交办问题进行了分析研判,并立即转办卓尼县委、县政府,卓尼县对进一步做好群众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组织县民政、宣传、环保、住建等部门和喀尔钦乡镇干部20余人深入周边拉扎、录巴寺等村子就殡葬改革、该项目运行期间污染物排放、环境影响等方面开展宣传教育,争取得绝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通过调阅资料、现场核实,认定反映的“240号”信访案件情况不属实。

  办理结果

  针对信访投诉问题,7月19日上午,卓尼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就进一步做好群众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组织民政部门、宣传部门、环保部门和喀尔钦人民政府干部20余人深入周边拉扎、录巴寺等村子就殡葬改革、该项目运行期间污染物排放、环境影响等方面开展宣传教育,争取得绝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7月19日下午州政府副州长王建军、州政府副秘书长宁峰山、州生态环境局局长景旭东针对此信访投诉案件开展专项调研督导,深入项目区周边村庄,走访群众,了解群众对建设该项目的反映,并对群众和村干部进行了政策宣传。县政府县长韩明生、副县长虎元强召开现场会对引导群众转变思想、宣传政策做了专门安排部署。经查,该项目相关审批手续齐全,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已获准,且按要求对占用林地进行了补偿,给地方群众补偿了林地占用费;项目占用林地及相关环评审批文件皆已公示,且已开展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公众参与调查工作。根据《卓尼县殡仪馆建设及火化炉更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该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将经过采用“火化烟气→风冷急冷→旋风除尘装置→脱酸脱硫系统→脉冲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15m 排气筒排放”措施进行治理,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会造成影响;生活污水及其他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至喀尔钦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严禁对外排放,不会对河流造成污染。

  目前,“240号”信访投诉问题已核实完毕。通过此次信访投诉发现,当地政府在针对此类项目环境“邻避”方面存在宣传力度不大,解惑释疑不够,舆论引导不足,群众工作不扎实、不深入等问题。下一步,将责成卓尼县委宣传部牵头组织民政、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和喀尔钦乡镇干部继续加大对当地群众的宣传教育力度,科普相关政策及法规,消除群众顾虑,引导群众科学理性看待问题,获得群众信任与支持。同时加强监管力度,项目建成后定期开展环境质量监测,确保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周边水体、空气质量安全。 (甘南州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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