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 试点帮扶工作在果洛州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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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 试点帮扶工作在果洛州启动

  7月22日,果洛藏族自治州司法局召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试点帮扶工作推进会。这是青海省首次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帮扶工作,用具体措施和实践活动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去年4月,果洛州司法局联合果洛州财政局制定下发《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到去年年底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要实现全州基本覆盖。但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法律服务市场发展不均衡、供需不足的现状制约了法律顾问工作的全覆盖。此次推进会是为了有效解决和缓解青海省青南藏区法律服务市场发展不平衡、服务人才匮乏、供需不足的现状,全面实现青海省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有效全覆盖。满足基层组织、基层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引导基层干部、群众信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维护村民权益、发展集体经济、巩固党的领导、确保基层稳定的重要保障。

  省司法厅公证和司法鉴定管理局局长东科说,偏远牧区县城律师资源匮乏,县城内无律师事务所,社会法律服务工作在某些县域呈现空白。村级法律顾问全覆盖,意味着村民可以通过法律服务平台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解答。各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要勇于担当,尽职尽责做好顾问工作,同时注重传播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司法局要不断完善机制,为顾问工作提供保障。

  此次活动选派的各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执业人员均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多年,有一定的实践经验,他们将依法为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提供独立、专业的法律意见建议。会后,果洛州司法局召开座谈会,与各基层司法局及法律服务所代表就果洛地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试点帮扶工作交流讨论。

  7月22日,由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果洛州司法局向青海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青海省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购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法律服务项目首次签约仪式在果洛州玛沁县举行。记者就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试点帮扶工作专访了省司法厅公证和司法鉴定管理局局长东科、果洛州司法局局长班玛闹吾及西宁市城西区铮诚法律服务所主任芦林俊,请他们谈谈这项制度出台的背景及重要意义。

  为群众送上“法治大餐”

  ——访青海省司法厅公证和司法鉴定管理局局长东科

  记者:刘茜

  局长,您好!在青海省司法厅的牵线搭桥下,为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果洛州司法局购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法律服务,请您介绍一下“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试点帮扶工作的具体情况?

  东科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试点帮扶工作,实际上就是每个村都有一名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群众遇到法律问题时,法律顾问可以及时提供帮助。通过法律顾问参与社会治理,提高群众法律意识,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基层法治治理建设。

  记者:刘茜

  近年来,政府着力推进法治建设,省司法厅高度重视果洛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试点帮扶工作,这项制度出台的背景是什么?省司法厅做了哪些有益探索?

  东科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试点帮扶工作是一项推进法治建设、满足新时期人民对法律服务需求的举措,党中央、国务院、司法部非常重视这项工作,司法部要求在全国所有村(社区)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省司法厅从去年开始着手此项工作,与青海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政府购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实施办法》。鉴于果洛州法律人才缺乏,因此,省司法厅指派西宁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到果洛州各个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这是对法律顾问工作有效的探索,也是牧区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举措。

  记者:刘茜

  随着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对法律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大,“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试点帮扶工作有什么重要意义?

  东科

  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试点帮扶工作,能够有效解决和缓解果洛州法律服务市场发展不平衡、服务人才匮乏、供需不足的现状,这是探索远程支援帮扶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一种尝试,能够全面实现青海省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有效全覆盖。这既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服务法治乡村建设,创新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的重要举措,更是进一步满足基层组织、基层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引导基层干部、群众信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新形势下以法治农牧村(社区)、强化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

  记者:刘茜

  请问,省司法厅今后对果洛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有哪些支持?

  东科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加强果洛州司法局基础设施、硬件设施建设,保障基本经费,配备联络员、翻译等,让法律顾问进村入户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原则上要求每名法律顾问每月举办一次讲座,并接受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

  让法治深入人心

  ——访果洛藏族自治州司法局局长班玛闹吾

  记者:刘茜

  局长,您好!此次签约,果洛州6个县的村(社区)将获得一对一的法律服务,请您谈谈此前果洛州司法局做了哪些工作?

  班玛闹吾

  去年,青海省司法厅与青海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政府购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实施办法》后,果洛州司法局联合果洛州财政局印发《果洛州购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实施意见》,解决了6个县100多个村法律顾问经费问题。但全州6名专职律师难以开展工作,省司法厅获悉后积极牵线搭桥,果洛州司法局与西宁市5家法律服务所多次召开座谈会,决定通过一对一的帮扶形式,为广大牧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记者:刘茜

  请问,果洛州目前常见的法律纠纷有哪些?之前都是怎么解决的?

  班玛闹吾

  主要是草山纠纷、债务纠纷、婚姻纠纷等。往常群众都是通过找人民调解员协商解决,每个村配备了法律顾问之后,群众就找可以找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

  记者:刘茜

  虽然现在每个村都配备了法律顾问,但很多群众都不知道这一惠民措施,果洛州司法部门将采取哪些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

  班玛闹吾

  目前,果洛州司法局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宣传这项工作。下一步,将通过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并采取司法局、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入户宣传的方式提高群众知晓率,最终达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试点帮扶工作家喻户晓。

  记者:刘茜

  法律顾问配备到位后,下一步的工作准备如何实施?采取哪些形式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班玛闹吾

  下一步,果洛州司法局将和省司法厅协商,完善相应的基础设施建设,法律顾问可以通过远程视频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同时,让法律工作者深入基层,重心下移,进村入户解答群众法律问题,将这项工作纵深发展。下一步,我们将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协商,抽派法律工作者以坐班制的形式,深入基层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此外,将通过举办讲座、巡回演讲等方式,全方位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给百姓树一面“法律之镜”

  ——访西宁市城西区铮诚法律服务所主任芦林俊

  记者:王雪

  主任,您好!请问铮诚法律服务所是通过什么途径参与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试点帮扶工作的?

  芦林俊

  今年年初,果洛藏族自治州司法局局长班玛闹吾在参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会议时提出,果洛州群众法律意识薄弱,法律人才严重缺失,建议给予人才上的帮助,会议讨论后认为可以派专业的法律工作人员帮助解决,双方就此达成合作共识。参与此次活动的几家法律服务所,因具法律服务所执业人员较多、从事法律服务事业年限较长、有着一定实践经验,所以经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筛选后确定的。

  记者:王雪

  作为专业的法律工作者,将对基层组织和群众提供哪些具体的法律服务?

  芦林俊

  根据青海省司法厅要求我们通过普法让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意识。同时我们要为村(社区)的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引导村(社区)依法管理,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记者:王雪

  果洛州玛多县离西宁较远,你们将如何开展远距离的法律服务工作?

  芦林俊

  考虑到距离、语言等问题,我们和对口服务的玛多县司法局商议后,由玛多县司法局先集中将矛盾汇总,我们根据群众需求集中解决,小的问题可以通过微信,远程网络的方式解决,这样既解决了问题也节约了成本。

我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 试点帮扶工作在果洛州启动

 

  ཀྲུང་དབྱང་སྣོད་བཅུད་ཁོར་ཡུག་སྲུང་སྐྱོང་ལྟ་ཞིབ་ཚན་ཆུང་དྲུག་པའི་ལྟ་ཞིབ་བྱེད་པའི་སྤྱི་བསྒྲགས།

  བཀོད་སྒྲིག་ལྟར།ཀྲུང་དབྱང་སྣོད་བཅུད་ཁོར་ཡུག་སྲུང་སྐྱོང་ལྟ་ཞིབ་ཚན་ཆུང་དྲུག་པ་བཅའ་སྡོད་བྱེད་པའི་དུས་ཡིན་ཟླ་གཅིག་ཡིན་ལ།བཅའ་སྡོད་བྱེད་ཡུན་རིང་ལ(༢༠༡༩ལོའི་ཟླ༧པའི་ཚེས་༡༤ཉིན་ནས་ཟླ༨པའི་ཚེས༡༤ཉིན་བར་ཡིན)ཆེད་སྤྱོད་ལས་རེས་ཁ་པར་བཙུགས་ཡོད་ལ།ཨང་གྲངས་ནི༠༩༧༡—༦༡༠༡༥༣༧ཡིན།ཆེད་སྤྱོད་སྦྲག་སྲིད་ཡིག་སྒམ་ནི་མཚོ་སྔོན་ཞིང་ཆེན་ཟི་ལིང་གྲོང་ཁྱེར་གྱི་A༡༤༦ཡིག་སྒམ་ཡིན་པ་རེད།ལྟ་ཞིབ་ཚན་ཆུང་གིས་ཐེར་འདོན་གོང་ཞུའི་ཁ་པར་བདག་སྤྲོད་བྱེད་པའི་དུས་ཚོད་ནི་ཉིན་རེར་ཆུ་ཚོད༨ནས༢༠བར་ཡིན།

  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公告

  根据安排,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19年7月14日——8月14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971-6101537,专门邮政信箱:青海省西宁市A146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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